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现代远程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动现代远程教育2022年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9      点击数量:

各学习中心:

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和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定于20211230日启动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22季招生报名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市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十严禁”“十必查”》(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和《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入学考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所在区域防疫管理规定开展招生报名工作,管控区域内的学习中心现场确认采用邮寄身份证方式进行,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2、各学习中心必须使用我校统一发放的招生简章和官网资料进行招生宣传,未经学校审核同意不得私自印制和发布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招生宣传内容。招生宣传内容特别是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规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

3、各学习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和组织学生报名等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的职责和权利,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

4、各学习中心必须严格管理招生账号,严禁将账号转交给其他无关人员使用。严禁登陆学生个人报名平台,代替学生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资料,所有报名过程必须由学生本人操作完成。

5、各学习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完成报名资格确定严格审查考生的身份信息、照片信息、联系方式、报考信息、前置学历和其他证明等报名资料,特别是学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6、各学习中心必须按照学院要求,指导非免试学生按要求完成入学机考,入学机考过程中坚决杜绝助考、代考等违法行为。

7、依据《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规范学院收缴与返还款管理规定》(院〔2017〕7号)的文件要求,严禁预收、代收学费,严禁收取学院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恶意降低或变相降低费标准。学习中心应及时通知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由学生本人登陆郑州大学远程教育服务平台

http://ols.v.zzu.edu.cn)按指定方式(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完成缴费(收款方:郑州大学),未按时缴费者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招生报名和管理工作,如有违反,立即停止招生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合作,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022季注册报名截止时间228日,提交审核截止时间35日,学费缴纳截止时间310日。请各学习中心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录取新学籍正常备案

感谢各学习中心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371-67763900、67763327、67763056

 

                              郑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远程教育学院

                                  2021年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