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政策规定  >  正文

自学考试办公室相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0-11-11      点击数量: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对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自学考试的质量,切实维护郑州大学的声誉,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校自考委”)。 校自考委下设郑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简称“郑大自考办”),负责自学考试日常工作。自考办设在郑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接受省自考委分配的命题、制卷、评卷等相关任务。

   二、负责我校主考专业各项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组织、成绩管理和上报等工作。

   三、协助学校有关部门作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专业的开考申报工作。

   四、负责我校主考专业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的副署工作。

   五、负责我校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和申报工作。

   六、做好调查研究,探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改革、发展及其与其它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方向和规律,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

   七、完成省自考委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完成省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