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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秋季期末考试违规违纪现象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18-06-19      点击数量:

作者:考务部 | 出自:考务部 | 点击数:9224 | 更新时间:2016-12-27 | 文章录入:冯清涛 | 审核人:黄喜民

关于对2016年秋季期末考试违规违纪现象的

处理决定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学院2016年秋季课程期末考试已经顺利结束,考试成绩已经公布。

为检查本次各学习中心的考试情况,学院成立专门考试情况核查工作组,对全部学习中心的答题卡进行了抽查,发现个别学习中心存在较为严重的考试违规违纪现象。

为严肃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维护学院的办学声誉,保证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依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对存在考试违规违纪情况的考点和考生做如下处理决定:

1、 凡存在作弊现象的考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按“0”分记;

2、 取消违规违纪考点和考生评优评先的资格;

3、 取消违规违纪专升本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4、 个别考点从2017年春季起不再承担学院的期末考试工作。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6年12月27日